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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海中学宿舍扩建等4个项目)》的公告

《梅州市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海中学宿舍扩建等4个项目)》已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审批表编号:4414230004)。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4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8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年1月26日

三、公告内容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为促进丰顺县新风貌建设及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积极配合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因此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梅州市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东海中学宿舍扩建等4个项目)》,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4.公顷,共5个落实地块,落实地块LS01位于汤坑镇埔河村;落实地块LS02位于丰良镇璜溪村;落实地块LS03位于潭江镇凤坪村,落实地块LS04、LS05位于留隍镇环市村,现状为农用地13.公顷(其中耕地1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本方案拟将落实地块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并划入土地用途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土地利用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丰顺县规划目标年(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耕地保有量为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落实方案拟抵扣同样数量的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丰顺县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控指标均有所增加。

4.落实地块落实后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年1月22日

四、公告方式

丰顺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丰顺县汤坑镇、丰良镇、留隍镇、潭江镇人民政府,汤坑镇埔河村,丰良镇璜溪村,留隍镇环市村,潭江镇凤坪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留隍镇丰良镇潭江镇汤坑镇

2.落实地块落实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来源:丰顺政府网、潮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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